十八世纪的中日贸易
注:以下部分资料来源于日本学者大庭脩(xiu)的著作《江户时代日中秘话》。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降清,标志着清朝彻底完成了对中国的全部统治。
由于郑氏的灭亡,德川幕府就停止了对外输出黄金。原本输出黄金的目的是支持郑氏反清复明。
1684年,清政府彻底废除“迁界令”,开放海禁。到了1688年,赴日贸易商船最大化,达到193艘商船,当年前往长崎的中国商人和水手接近万人。
为防止金银大量外流,1688年(日本贞享元年)德川幕府便颁布了颁布了旨在限制贸易的“贞享令”。
规定唐船的贸易定额一年以六千两银为限,此称“割付仕法”;来日的商船以起航地为划分标准,每船限定一定的贸易额差,以入港顺序累计计算,贸易额一达到六千两,即禁止以后的商船入港贸易,令其载原货返回。
之后的“正德新令”也延续了这一标准。
十八世纪,日本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