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金主
味道了,现在这么一大桌好菜摆在面前,即使没心思细品,也不由吃了好多。
沈晏啧啧地叹:“瞧着瘦瘦的,怎么吃得这样多。”
“一天没吃饭了。”盛闻钟弹了弹烟灰,眼睛望着桌边的人,说,“再叫人上点热菜,要清淡的。”
“呦,这就心疼上了?”
盛闻钟懒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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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上放着两杯水,已经没有了热气,郁宵坐在沙发里发呆。
盛闻钟的秘书刚走,一个身材高挑,穿一身干练的西装套裙,很精明又强势的女人,自称姓林,伸手递过来两页薄薄的纸,指引他在合同上签字。
郁宵心里觉得很荒谬,怎么这样因为龌龊的交易建立起的见不得人的关系,竟然还要正儿八经地签合同。他捧着那两张轻飘飘的A4纸,仔细地把一行行字读过去,越读越觉得手里沉重,手腕快要断掉。
那一行行方正端庄的汉字像一个个耳光般连番抽在他脸上,其中表达出的内容叫他脸皮和心肺一起烧得痛热,那位林秘书递过来一支钢笔,耐心地等着他,却在他抬头时,不慌不忙地收回不掩鄙夷的审视的目光。
他没有生气,他只觉得难堪,更是自卑。一个女人,年纪轻轻就做了一个大公司总裁的秘书,衣着高档光鲜,气质骄傲又自信,无名指上的钻戒熠熠生辉,而他,却在最该绽放最该努力上进的二十岁,把自己的身体卖给了另一个男人。
任谁来看,他都是窝囊又下贱的弱者吧。谁都比他厉害,谁都比他能挺起脊梁,所以谁都有资格鄙视他这个全身上下一无是处只靠着一张脸就想不劳而获的懦夫。
他神色木然,手却颤个不停,写出来的字都是软趴趴的,没有一丝儿筋骨。林秘书从他手底下抽走了合同装进包里,郁宵抖着手给钢笔合上盖子,送到林秘书手边,却发现笔身沾了自己手里的冷汗,急忙又拿回来用袖子擦干净了,再递过去时,林秘书却毫无诚意地提了提嘴角,说:“不用了,这笔也不值钱,就送你了。”
说罢,不等郁宵张口,就站起来径自开门走了,高跟鞋与地面接触的声音清脆,郁宵手指紧紧捏住那支笔,默默目送她离开。
大门“咔哒”一声闭合,郁宵却陡然一个激灵,从昨晚上起就像一团浆糊似的思维像是突然被打开了什么开关,他这才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是真的被包养了,金主还是盛闻钟。
王经纪在他耳边灌了将近一个月的迷魂汤,他并没有被他的歪理邪说所蛊惑,却也对自己要卖身这件事有了心理准备,但却没想到,到头来,竟然卖给了盛闻钟。
盛闻钟。盛先生。
他应该算是自己的初恋吧。郁宵恍恍惚惚地想。
那一场四月里的樱花雨,现在想来,都觉得美得像一场绮梦,既然是梦,那怎么会是真实的?果然,都是假的,盛先生的温柔是假的,郁金香里的热烈告白是假的,那一场所谓的初恋,不过是他一个人的痴心妄想。
就说啊,盛先生那么完美的人,怎么会看得上他一个小小的服务生?
郁宵怔怔地抬手,摸索着自己的脸。
这张脸,得有多像盛先生心底的那个人,才让他在餐厅那么多人里一眼就望见自己。
他吃吃地笑起来,沙哑的笑声落在空荡荡的房间,仿佛古城堡里囚着一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