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自信
ldquo;是的,因为它们刚才,其实更像是往东走,所以敌人一定是从西边来的。”星眸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了,还越说越起劲。
“我真的不觉得它会骗我们,它不像是那样的人。”金铃说。
“你不要忘记了,这个比赛里面,不可能有两队的参赛者同时获胜的。”星眸说:“所以如果我们获胜了,它们的下场就是得输掉。”
“所以你觉得,它一直在想办法让我们输掉?”金铃问道。
“肯定是这样的,它虽然一直都懒得出手,不过肯定有着想把我们害死的心思。”星眸说:“这些人我见得多了,肯定全部都是坏人。”
“那么,我们现在往西北方逃走?”金铃犹豫道。
“相信我,一定没错的。”星眸握着好闺蜜的小手,很自信地说道。
“那好,我们就前往西北方。”金铃的眼神坚定起来,她在这个岛里面,就只能相信星眸了,毕竟她们是从小就认识的,至今认识了二十年的好友。
可惜也过不了多长时间,星眸与金铃的头颅,却一同提在卢卡什·丹尼尔的手上。好朋友,哪怕是死,也要死得齐齐整整。不过很幸运的是,她们临死前的眼神,并不是望向对方的怨恨,而是恳求上天能够让自己的好友逃出生天……
“这难道是伏兵?”卢卡什·丹尼尔自言自语的时候,甚至有点怀疑自己的智商:“这个程度的伏兵,派一百个上来都是死路一条的吧?”
“不过,她们的确很高几率是艾斯它们的逃亡方向走过来的,也就是说,她们肯定是认识艾斯,继而走上这条路的。”卢卡什·丹尼尔又想了一下:“难道艾斯真的以为这样程度的渣滓,就能够迟缓我的步伐?”
卢卡什·丹尼尔其实蛮享受整个悠闲的追击过程,这个过程当中,他又顺道击杀了另外的两名参赛者,十一名猎人,还有二十多只的原生种族。
毕竟在神斗士的世界,根本不介意你是否嗜杀,因为这个绝对不是品评一个神斗士优劣的标准。喜欢杀谁都可以,只要最后是你活下来而不是对方活下来,那就足够了。
神斗士的另外一个使命,就是代神征战,只要不杀自己人,多杀外人的话,就不会被阻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