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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里的不义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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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偶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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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神仙都快乐!

  “为什么?过敏?”

  可能是出于无聊,大叔还是回了一句。

  “不是啊。”

  里昂一本正经:“每次我趴在地上想喝牛奶的时候,它总是踢我的脑袋。”

  乓啷~

  乱糟糟头发的大叔因惊讶张大了嘴,雪茄也掉在吧台上,烟灰撒的到处都是,一点也不潇洒。

  大叔终于扭过头来,惊讶的看着里昂,他的表情好像在说:你特么就是这么喝牛奶的????!

  你不头疼谁头疼!!

  在这个头发乱糟糟的大叔把头转过来,和里昂对视的时候,刚才还笑嘻嘻的里昂,好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传说生物一样,嘴巴张的比惊讶的大叔还大。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遇到前世最喜欢的漫画影视人物。

  休杰克曼!

  不是,是……

  狼叔!!

  头发乱糟糟的狼叔因里昂的爆破性发言而合不拢嘴,里昂则因为见到了偶像而同样张大了嘴巴。

  两个人就这么张着嘴对视了好几秒,直到狼叔被桌子上的雪茄升起的烟熏到了眼睛,才回过神来,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里昂,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不愿意在搭理他,捡起雪茄,自顾自的扭头喝起酒来。

  里昂可就激动了!

  狼叔啊!

  活着的狼叔啊!

  活生生的,狼叔啊!!

  挪动着高脚凳,里昂往狼叔身边凑了凑,更加近距离的接触自己的偶像。

  果然是烟不离身,雪茄永远叼在嘴里,就差和白猎人斯摩格一样,直接一起抽两根了!

  头发……

  不行就烫个卷发啥的吧……正好把三大爱好凑齐它,那才是真正的快活似神仙!

  其实那都不重要,主要是,狼叔这好像长了耳朵一样两侧额角各隆起一块的发型,真的是太丑了!

  要不是长得足够帅,这种发型,一般人绝对驾驭不住。

  漫画里可能是为了增加人物辨识度。现实中的话,完全没必要嘛!

  身高方面……

  有一说一,狼叔这小短腿,是你没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狼叔已经不想搭理这个不知道谁家的疯小孩,没想到这个疯孩子反而凑上来了,还莫名其妙的看着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啊?

  我笑出声了吗?

  “哦!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就是看你很像我一个熟人,一个……很让我怀念的长辈。”

  狼叔跳了一下眉,不过还是没有搭理里昂,仍然在一口烟一口酒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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