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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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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在法律边缘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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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预售行为合法的关键前提是,出售方是否在出售页面明确告知或者提示消费者,该产品将‘先消费,后期交付’。”

  “类似条款,虽要在页面上予以重点提示,例如加粗、变体字、大字号等。”

  “我看了大家给我的出售页面详情,也去帮你们给的链接看过了,他没有以上相关表述,出售方没有尽到足够的义务说明。”

  “这个行为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大伙也就是随便问问,没想到还真是违法了。

  这下大家更有底气了。

  “你们家主子涉嫌违法,你们还敢来韩哥这边嚣张。”

  “果然是总有一款可以治你。”

  “这搞不懂,这种明显是刷出来的销量,粉丝到底在骄傲什么?”

  “这种粉丝的脑容量比我做得单片机还小。”

  ……

  韩飞最近名气不小,见他是个律师,还分析得头头是道,粉丝也不敢贸然反驳。

  看弹幕不怎么吵了,韩飞继续说道:

  “我们继续说一说,我这边看到的一些其他行为。”

  “有一个是用集资款购买偶像代言的乳制品,然后倒掉。”

  “这个也很离谱,我们是有‘反食品浪费法’的。”

  “情节严重的话,是可以处罚金的。”

  “还有挂人,然后怂恿粉丝一起去谩骂对方。”

  “这个也很离谱。你这个涉嫌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名誉权。”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诽谤、侮辱罪,这个就是刑事犯罪了。”

  韩飞看得连连摇头。

  “还有这个跟车,这个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然后还有挂链接,呼吁大家去评论。”

  “这个统一给好评,那个统一给差评,这个就叫控评是吧?”

  “你这个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德等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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