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张三被敲诈的一生
第七十八章张三被敲诈的一生
韩飞看着弹幕里的争论,说道:“为什么说很多法学系的同学啊,学着学着就丧失了人性。”
“因为他们总是习惯从法律角度,去分析问题。”
“确实你从法律角度看,小美和张三已经离婚了,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小美占有的是不是他人的财物。”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这就构成犯罪。”
“但是我们抛开法律,单从伦理道德角度上看。”
“孩子父亲每月赚十几万,拿五千出来,充当孩子的生活费,应不应该?”
“小美为了孩子,去跟孩子爸爸要点钱,不可以吗?”
单从伦理道德角度上来看,小美的行为是合理的。
虽然手段不提倡,但是不构成敲诈勒索。
张三给的,是他应该给的钱。
听到这里,连线的观众突发奇想,问道:“老师,那如果小美是小三,这么做合法吗?”
韩飞说道:“我知道很多人啊,尤其作为原配,可能不太能接受私生子。”
“但是我们从法律上来说,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同等权利。”
“私生子享有继承权,同样作为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都有义务要扶养这个孩子。”
“如果小三和张三有儿子的话,小三想小美这样,去威胁张三,索要抚养费,这种做法是可以被谅解的。”
“不过我们要说啊,这种手段不提倡,不管是索要债务,还是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是吧。”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都是不提倡用这种手段的。”
听到韩飞反复提醒不提倡,大家反而更积极地回应。
“学到了。”
“谢谢韩老师,学废了。”
“下次有机会,一定尝试。”
“下次一定。”
“老师,我领悟了。”
……
提到小三,韩飞又问道:“大家想一想,我们前面说,小三有儿子,索要抚养费是合理的。”
“那如果小三没有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