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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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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店家凭什么告我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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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具争议的话题。”

  “争议的点在哪里呢,天价维权。”

  “有很多的商家啊,在遇到天价维权的消费者,第一反应都是选择报警,告他敲诈勒索。”

  “大家觉得商家这个做法合理吗?”

  韩飞以前在直播里谈过这个话题。

  对韩飞‘摸一下,要赔几套房’的言论,大家还记忆犹新。

  “记得韩老师说过,这是我们的正当权利,是个议价的过程。”

  “就是,人家漫天要价,你可以坐地还钱,敲诈就过了。”

  “可是有些法院就是不讲理,都是站商家。”

  “就是这些商家这么搞,每年315才会有那么多问题。”

  “明明是你们产品出了问题,人家索赔怎么了。”

  “有本事你品控做好啊。”

  ……

  韩飞继续说道:“我觉得不合理。”

  “我们怎么判断是不是正当行使权力,我们要看两点。”

  “一个是权利基础,看在目的上,有没有正当的权利基础。”

  “一个是行权方式,看手段上,你的行权方式是否附和社会的通常观念。”

  “张三去饭店吃饭,抓了一只蟑螂丢进去。”

  “把店家喊过来,说,你看这是什么东西?我要你们赔偿!赔3000元。”

  “大家说,这种情况下,张三有没有索赔的权利基础?”

  蟑螂是张三丢进去的,并不是店家的问题。

  张三当然就没有索赔的权利的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没有索赔的权利基础。”

  “张三没有索要赔偿的权利,店家当然可以报警,告他敲诈勒索。”

  “但是如果我去饭店吃饭,在汤里吃出一只蟑螂,要求店家赔偿3000元。”

  “大家说我有没有索赔的权利基础?”

  “这蟑螂不是我扔进去的,是你们的卫生有问题?”

  “我们再看行权方式,发现食品有问题,是不是可以索赔?”

  “我的行权方式有问题吗?”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是要你三千万,我也是在行使我的正当权力。”

  “店家凭什么告我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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