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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李四在楼上开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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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李四在楼上开坛做法

  “那什么叫做对风险的承诺啊。”

  “张三跟李四有旧怨,张三说我们打一架,打伤了我们也互不追究。”

  “但是真的打起来以后,两人打红了眼。”

  “张三把李四打成重伤,大家说这种情况,事前的承诺有效吗?”

  “我们前面举的例子,在给出承诺的时候,是很明确地说,把手指切掉对吧?”

  “但是现在张三的承诺,是对于可能造成的风险给出承诺。”

  “这种承诺,法律是不认可的。”

  “这个大家可以理解吗?”

  因为斗殴可能导致轻伤,也可能导致重伤。

  李四给出的承诺,只是对风险的认可。

  而不是侵害结果的承诺。

  “可以理解。”

  “明白,就是承诺的内容要明确。”

  “比如你打我一巴掌,抽我一鞭子?”

  “不能给出模糊的承诺。”

  “可以理解。”

  “懂了。”

  “+1。”

  ……

  韩飞继续说道:“好,那我们接下来说被害人承诺的另一种情况。”

  “叫做推定的承诺。”

  “推定的承诺,是指在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虽然不存在明确的承诺。”

  “但是,可以合理推断被害人应当会允许行为人,以特定方式损害其法益,从而推定存在的被害人承诺。”

  “我们一样是举例。”

  “李四得了重病,必须截止才能保命。”

  “李四昏迷不醒,张三没办法得到李四的事前承诺。”

  “但是根据张三的推测,张三觉得可以得到李四的承诺。”

  “所以把李四给截肢了。”

  “张三根据合理推断,觉得李四会答应,所以侵害了李四的法益。”

  “这种根据推断,得出的承诺,就是推定的承诺。”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觉得张三构成犯罪吗?”

  单看张三给李四截肢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人罪的。

  但是张三的目的,是为了救李四。

  从情理角度考量,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有点像紧急避险,应该是合法的吧。”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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