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劫道
肉眼可见地高兴起来。
腊月二十四,茉莉镇赶集,赵家之和宋刘氏商量了一下,自己走着去了镇上,主要是看看供销社或者集上能不能多买点肉。
三年了,当年藏的粮食还能吃,肉是一口都没了,大过年的,总不好让饭桌上一块肉都没有,不好看也不好听。
就算买不到,赵家之也有法子把肉拿回去不是?
总归是不会让年夜饭太寒碜了。
想法挺好,运气也好,集上没有肉,供销社还有,只是她去晚了,好肉没了,只有瘦肉,也是后来卖得更贵一些的里脊肉。
赵家之买了一斤的里脊,又买了半斤红糖,这才出了供销社,从空间里拿了二斤五花肉和二斤肥多瘦少的前腿肉出来,另外还拿了半扇排骨和四个猪蹄。
水果糖、白兔奶糖也都各拿了二斤,甚至还拿了十个苹果出来,家里六个孩子四个大人,正好一人一个。
俩小的不能吃没事,云筝说可以刮成泥给孩子吃。
想到刮苹果泥,赵家之又从空间里拿了两支不锈钢勺出来。
没法子,家里都是瓷勺,应该说这年头家家户户用的勺子都是瓷的,金属餐具十分珍贵,也根本不会有人用金属去做餐具。
这个年代的钢材可比后世的钢材值钱多了,国家生产的钢材用在刀刃上尤嫌不够,怎么会舍得拿来做餐具?
她一边背着满满当当的筐子往回走,一边思考回去以后怎么解释这两支不锈钢勺的来历。
藏着掖着肯定不行,她要喂两个小的吃,就不可能完全避开人,避不开人就少不得要让人看见勺子,那就得解释来源。
一时间想得入神,连身后跟了人都不知道,还是云筝提醒了才发觉。
【我觉得对方来者不善,你小心点。】
云筝挺紧张的,毕竟这个时候太敏感了,是说黎明近在眼前,可到底是没来,黎明前的黑暗也是死人最多的时候。
赵家之也紧张,她紧了紧背上的筐子,心脏砰砰砰地跳,脚步不由加快了许多。
“大妹子,别着急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