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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林黛玉冯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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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首辅归位,专属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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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也写的是陈涉吴广“世家”。

  一般对于秦法的评价,都是“虽严且公,虽苛且正”。

  秦法受时代所限,有其局限。

  但后面的汉律,却几乎全盘接收了秦法。

  这就相当于是在其基础上,更新的一个大版本。

  当然,始皇帝的时候可能还好,等到胡亥的时候称一声“暴秦”也不为过了。

  但这应该算是人的问题,而并非秦法。

  硬要找秦法的毛病,除了时代所限。

  还有更新的太快,传递的有点慢。

  最为人诟病的,可能就是对违法者少了一点“仁德”。

  那骂他是暴政的人,是不是因为要被秦法约束?

  或者说,是因为秦朝统一天下而失去了特权?

  所以听到这些,冯一博实在不能苟同,当即摇头道: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与其担心严刑峻法,不如在执行和惩治的时候更加审慎,这岂非才是真正的德?”

  他没有为始皇帝辩驳,因为几千年的偏见不是几句能解释清楚的。

  所以,冯一博只能另辟蹊径。

  他从依法治国之中,找出了可以用“德”的地方。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才大义凛然的道:

  “约之以法,判之以德,则法礼并存矣!”

  法礼并存这个话题,其实在历朝历代早就已经有了雏形。

  只是,受儒家价值观的影响,终究还是以“礼”为大罢了。

  陈勤之闻言,有些明白了冯一博的意思。

  “你是说,慎刑以体现仁德?”

  其实他在《谨始十事》之中,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只是他的建议之中,只有“仁德”,并未强调法治。

  因此,他说到这里点点头,可又话锋一转,道:

  “侯爷此言颇有道理,可现在大魏不就是如此吗?”

  大魏以仁德治天下,从刑部的流程就有所体现。

  比如:三法司相互制约,往来监督查证,并且死刑归于皇帝。

  这样对人命的审慎,都是慎刑的体现。

  还有,除了处以极刑的罪犯,其余都要等到秋斩。

  这样的“缓刑”,也是慎刑的体现。

  没准在此期间还会遇到大赦。

  说慎刑是仁德的体现,丝毫也不为过。

  所以,大魏已经有了这样的律法。

  这就是陈勤之对冯一博所言,不解的地方。

  “是,但不止如此。”

  冯一博闻言摇了摇头,问道:

  “慎罚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但有法必依做到了吗?”

  慎刑有了,但有法必依却又未必。

  不说动不动就天下大赦,只说皇帝一言而决,就有很多人会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

  更不论官官相护,甚至还有人遵循“刑不上大夫”。

  这在冯一博看来,都是特权践踏律法的行为。

  说到这里,他叹道:

  “大魏律其实已经很完善了,但又不够完善。”

  陈勤之心中一动,面色有些奇怪的道:

  “你是说……”

  ……

  随后,冯一博和陈勤之二人秘谈良久。

  从改革说到结党,从礼治说到法治,从普世说到特权,又从……

  总之,从陈勤之府里出来,冯一博满脸的疲惫之中透漏着两分雀跃。

  几日之后,他就让大波去小花枝巷传信。

  冯一博和元春的约定,是每次朝会之前进行传信一次。

  元春会定期让抱琴去荣府走动,他则有专人负责盯着小花枝巷,以便确定是否有新的消息。

  这样每次的朝会上,两边才会知道各自的想法。

  随后的朝会上,元春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又和陈勤之唱了一出“三请三辞”。

  其实说辞依旧还是那一套。

  无非是“朝中缺不得你这样的老臣”,“我们孤儿寡母又无依无靠”。

  最后,再把景顺帝拉出来卖一通惨。

  这一次,陈勤之实在“拒绝不得”,终于勉强接下了首辅之位。

  朝中百官见此,都松了口气。

  他们觉得新帝登基的风波算是过去,朝局迎来了稳定阶段。

  天泰和景顺两朝的新贵,现在也成了老勋。

  受到忠顺亲王的影响,山东那边的新贵全部直接下狱。

  其余的新贵,也都还在调查之中。

  但朝局稳定下来,他们此时也不由都跟着微微松了口气。

  期待新的朝局之下,他们能够得以喘息。

  开国一脉则依旧沉浸在喜悦之中,终日里得意洋洋。

  尤其和贾府有亲的,都觉得自己成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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