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正宫娘娘来了!
西。
便卷起T恤的袖子,对着文泉说道:“王大哥,要不我先干活吧,帮你把诊所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
文泉表情僵硬,干笑了两声:“呵呵,确实有点脏……”
能踏马不脏么?
他本就来得少。
即便来了也不搞卫生,顶多扫扫地。
或者招呼一群野狗,随便捣鼓两下。
虽然野狗干活很积极,但狗终究是狗,始终无法将卫生干得比人还干净!
另外。
之前马保国还带人,把他的店给砸了。
本就一塌糊涂的店面,变得更加糟糕了。
“王大哥,搞卫生的工具在哪?”
“就在后面的清洗室。”
李书瑜微微点头,开始全副武装的做起了清洁。
文泉还想搭把手的。
却被李书瑜叫住了:“王大哥,我一个人干就行了,你坐在一边休息吧。”
“就不太好吧……”
“你是老板,我是员工,哪有老板干活的?”李书瑜嘻嘻一笑。
“说的也对。”
文泉一番纠结之后,最终,还是心安理得的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
他上辈子是个公子哥。
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渥生活。
从来都没有干过活。
虽然重生了,但好吃懒做的毛病也没怎么改,即便是干活,效率也是极为低下,至于效果嘛,那就更不用提了。
为此。
文泉不仅不害臊。
反而还为自己是慵懒,找了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
改变世界的。
通常都是懒人。
因为勤快的人,时时刻刻都要干活,干累了之后,不是吃饭就是睡觉。
而懒人。
不用干活,有大把的时间进行思考。
思考人生大事。
思考宇宙万物。
思考如何偷懒?
当这些思考变成实践,于是,科技就诞生了!
还真别说。
到底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李书瑜干起活来嘎嘎猛。
仅仅只花了一个小时,她就将整个诊所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哪怕是窗口的玻璃,也被擦得扑灵扑灵的。
“看来专业的事,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我天生就不是干活的料。”文泉喃喃说道。
“王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