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这是穿书了?
偷跑出去遇到了个男人,本以为是真爱,结果那人只想用她挣钱,于是被卖到会所里,当了小姐。
虽说后来又被一个老男人买了回去,本以为生活会好点,结果没想到这才是她悲惨命运的开始,不仅每天挨打,还得出去挣钱养男人,最终被打死。
而李杏花上辈子则是嫁了个好男人,不仅如此,更是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时,做起了生意,当了个大老板,生活幸福美满。之后李桃花重生而来,想着上辈子的事,就十分痛恨李杏花。
想着要把自己所有受过的罪,都报复到李杏花身上,因为她不满为啥自己上辈子那么痛苦,而李杏花却那么幸福。
最终李桃花不仅抢了李杏花的男人,还把蹿拖着刘招娣把李杏花卖给了一个光棍汉,而李桃花利用自己是重生的优势,一路向上,不仅挣了很多钱,还收获了众多美男。
当时李明曦看这个小说时,都感觉作者是不是脑子有病,李桃花遭受的这些磨难,一些是父母带的,还有就是她自己识人不清,和她姐李杏花有啥关系。
包括那些争先恐后拜倒在李桃花石榴裙下的男人都是眼瞎吗?要不然按照正常思维,有多少男人会喜欢这种狠毒的女人?
想到这里李明曦打了个激灵,仔细想想现在自家人的名字,可不就是自己看过的那本书对上了,书里女主爸叫李爱民,妈叫刘招娣,还有爷奶啥的,这都能对上。
可是她记得书里没有李明曦这个人呀?究竟是哪里不对呢?甭管了,反正现在能确定的就是自己八成是穿书了,对了,书里女主四叔一家最后咋了好像没写呀?那现在这事情的走向会像书里那样吗?还有自己这就是一个多余的人,不会消失吧?
记得之前看电视剧,好像一些穿越的人,最后都会消失,到时候这可咋办?要是自己哪天忽然不见了,爷奶、爸妈以及俩俩弟弟会不会很伤心,还是说他们根本不会记得自己?
李明曦正在绞尽脑汁的思考,谁知这时月泽突然开口:“你不会消失,你来这里,自然有你来这里的道理。”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