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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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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回忆小插曲(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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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我身边,可我总是看不见它,想抱抱它都是很难的一件事。所以,我忘记了我可以看见,忘记了自己的眼睛,忘记了自己所拥有的美好,总觉得世界的夜晚好长好长,白天等了好久好久都还没到来……

  我睡够了,睡得好累好累,好想看看太阳和蓝蓝的天空。为什么天不亮?为什么日不升?为什么……

  快乐,可能心疼我了。它不需要我找它,它一直都在我身边。当它抱着我的时候,我真切地体会到它的心跳,它的心情。是的,我眼睛看不见它,可我的心灵能体会到它的存在,就如心灵也有一双眼睛。我被快乐的抱抱感动到湿了眼,当我擦干泪后,才知道,我的眼睛也可以看到它。

  不,应该是她。因为她是有生命的,而且很美很美!

  我笑了,太阳因为快乐而升起来了,所以,天亮了,蓝了。

  我知道我爱上了快乐,我相信我以后爱上的另一半,一定会有快乐的心灵。虽然我还看不见未来的另一半在哪,但是我的心灵在为她而快乐着。

  心灵的看见,才是真的看见。

  《为自己写下去》——2013.5.8

  看过这么一句话,要想成为某方面的专家,就要在这方面坚持练习一万次以上。初看,有点震撼。后觉,确实有道理。

  一年365天,就算一天一次,大概也要用上接近28年的光阴。哇!越想越疯狂了,要那么长时间!

  不过,想想。如果一个人对某方面感兴趣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兴趣可以让人疯狂!

  如何疯狂?例如,一天之内就在某方面练习很多次,有时甚至会不眠不休。难怪有些人才是不会觉得累的,兴趣很重要!

  那我的兴趣呢?太散了,不太集中。不过,写东东倒是其中的一个。写歌、唱歌也是,尽管不好听。

  其实,只要自己喜欢,就好。在没人的地方,大声唱给自己听,那种感觉,不只是舒畅那么简单。幻想一下,如果某一天我写的日志达到了一万篇,那我会不会是专家?呵呵!或者,我自己写的歌达到了一万首,那我会不会是写歌高手?哈哈!

  本来还只是一个有点笑话的幻想,不过想想起来,我觉得好有意思!就算不能成为专家,那也会是我人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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