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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天洛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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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洛怀泽受报获杖刑 毁前程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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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喝的‘颜如玉’酒是假的,必然是假的。

  可证据上却显得无有说服力。况且阎文应口里言说的已付了十两银子饭食钱,

  也无有旁人佐证。倘若如此定案,实在不符合他程琳的性格。

  记得明道元年(1032年),皇宫内曾发生过一起火灾。

  烧了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延庆八殿八个宫殿。

  然事后追究责任之时,相关责任人却将一介裁缝当做了替罪之羊。

  言说是熨衣服的熨斗使用不慎,这才引发了火灾。

  裁缝也被迫认罪,此案便交由开封府处理。

  但程琳却认为不然,遂让宫中将过火之处用图纸画出。

  经细细查看之后,认为后宫人居稠密,灶火离干燥的壁板太近。

  火星飞溅时,极有可能因此引发火灾。便上书仁宗力申此殆天灾,不可罪人。

  监察御史蒋堂也上书同陈此事,竟与程琳观点一致。

  二人还建议仁宗宜修德应变,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宫人。

  最终,仁宗同意对此案从轻发落,并无有连坐者。

  这便是程琳之风骨,只重证据,而不以权力凌驾于大宋律法之上。

  即便是当今天子,也不能撼动他为官之准则。

  可眼下却着实难住了他,皇帝已带着阎文应回宫调理。

  洛氏兄妹又未亲眼目睹此事的全部过程,故而他决定亲自去逍遥楼采集证据。

  正当他准备起身时,郭捕头来报:

  “大人,有一位自称洛怀月的姑娘与孙无择公子带着证人前来见您。”

  程琳闻言,大喜过望,急急吩咐将他二人带至堂前。

  洛怀泽一见,随同怀月来的,除了那个伺候李公子主仆用饭食的小二外,

  还跟着那两位唱曲的小鬟,心下顿时便凉了半截。

  要说怀月与孙无择如何来的如此及时呢?

  原来自打洛怀川一行人被开封府的官差带走后,怀月便进到店里询问情况。

  
  小二岂敢对这位姑奶奶扯谎,便将洛怀泽如何指使其用兑了水的‘颜如玉’酒,

  蒙骗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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