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诗集
千两银票来,算是预购黄粱仙酿的定金。”夏文山略显犹豫,转而想到自家商行只在安阳郡有所倚仗,到了其他地方也难以生存,便直接答应下来。
赵掌柜闻言,虽准备再说些什么,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然后转身匆匆赶往商行内院,不多时便拿来一张千两的银票和纸笔。
“赵叔你拿纸笔做什么?”夏文山佯装不悦,故意生气的说道。
“这,我只是怕月底对账时,不好向老爷交代。”赵掌柜一脸尴尬,故作委屈道。
“夏兄勿怪,在商言商,这收据是一定要写的,否则这银票张某断然不会要,而且此事皆因你而成,不如你我二人立下一份契约,一式两份,终身不悔,如何?”张凌见此,哪会不知二人意图,直接说道。
“额,张兄既有此意,小生求之不得!”夏文山闻言,立即眉开眼笑,匆匆拿过银票和纸笔,送到张凌桌前。
二人随即立下契约,由周意兴见证充做保人。契约内容大致如下:
甲方:张凌
乙方:夏文山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所产黄粱仙酿在安阳郡内的销售,全权交由乙方所在夏记商行代为售卖,不得卖与其他商户,每斤进价暂定位为十两,如无市场行情波动,绝不轻易改价。(为期三年,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除非乙方不遵以下约定)。
甲方不干涉乙方销售定价权。乙方支付一千两定金。乙方不得对黄粱掺水制假,欺诈顾客,否则视为违反约定......三方言明,立据为证......
夏文山见张凌所写协议没有任何问题,待赵掌柜看过后,二人遂签上各自姓名并按上手印。周意兴也乐得促成这桩美事,笑着调侃二人以后要美酒管够之类的玩笑话,继而签下保人。
契约写好后,由夏文山做东,在自家商行的福满楼宴请了众人,五名青壮则单独在楼下安排了一桌。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夏文山一扫之前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