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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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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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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民事诉讼,要求罗燕妮公开道歉,并赔偿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受理了案子。

  估摸着这两天传票就会发下来了。

  本来呢,如果罗燕妮没有别的什么骚操作的话,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她偏偏要作死。

  那林北肯定不会惯着。

  这波又是喜闻乐见的诽谤案刑事自诉。

  不过,考虑到有套娃炒冷饭的嫌疑,林北决定在这锅冷饭里面,加点不一样的佐料。

  借刀杀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场!

  林北曾跟官方宣传部门合作过,有这份情谊在,他也算在官方这边能说上话了。

  林北打了个电话。

  没多久,龙城警方就全网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20XX年X月X日X时,龙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岁)打死一条成年罗威纳犬,狗主人罗某(女,30岁)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后报警声称其儿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

  “经调查,事发原因系罗某遛狗未牵绳,其狗袭击路人雪某(女,24岁),林某见义勇为上前踢开狗。狗转而攻击林某,林某为求自保,拿起地砖攻击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

  ……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

  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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