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75章 法庭交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审判长走上法台,扫了一眼沉声开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之规定,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投毒案。”

  “由我,陈立军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开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书记员迅速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随后便正式开庭。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状!”陈立军说道。

  担任公诉人的检察官便站起身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林远山,系榆县白云乡上庄村村民,于X月X日,购买农药掺在玉米粒里,撒在田埂上..........”

  “被害人李大彪,同为榆县白云乡上庄村村民,赶羊经过林远山田地时,因羊吃了掺杂农药的玉米粒,导致11只羊死亡..........”

  “后李大彪报警,白云乡派出所警员张龙、赵虎出警..........”

  “经查..........”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

  “本院认为,林远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并对其提起公诉。”

  随后,公诉人说明诉讼请求。

  首先是刑事方面,请求判处林远山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也就是判一缓一。

  其次是民事方面,请求判处林远山赔偿李大彪(麻五)两万元的财产损失。

  陈立军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状与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林远山咽了下口水,目光不安地说道:“一致。”

  陈立军又问道:“你可有什么要说的?”

  林远山按照张伟的吩咐,开口道:“我..........我没罪!我不承认犯罪,我是无辜的。”

  无罪辩护。

  是这场庭审的基本方针。

  作为被告人,林远山当然也需要明确拒绝认罪。

  张伟以前案件当中,也有不少被告人在这个环节
第475章 法庭交锋(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