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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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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诬告陷害罪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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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这次依然是“如影随形航拍器”再立奇功。

  yyds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老吴接过手机,点开播放。

  声音通过手机扬声器传出。

  曹猛和程怡然瞬间脸色剧变,因为他们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从程怡然敲门,到她道歉被林北拒绝,还被林北赏了一脚,又到程怡然突然撕扯自己的衣服,再到大喊大叫“逃命”。

  接着曹猛出现,举着手机拍摄。

  然后就是俩人一唱一和,以这个事情为由,威胁林北撤诉。

  还说什么,不撤诉就报警,就发到网上去曝光。

  让林北进去,还让他身败名裂。

  这不就是妥妥的“威胁恐吓”么?

  当然了,

  刑法里并没有“威胁罪”或者“恐吓罪”,俩人刚才对林北进行的威胁恐吓,只能算做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拘留几天,外加罚款的事儿。

  其实不算严重。

  但后面,俩人报警,指控林北耍流氓。

  这可就严重了。

  所谓“耍流氓”,在刑法上这叫“猥亵”。

  刑法中虽然没有“威胁罪”,但有“猥亵罪”,即,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本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初,婚闹事件里的那些伴郎、趁机动手动脚的宾客等人,就触犯了这条罪名。

  而且叠加了“当众”和“多人”等buff,一个个都很刑。

  今天,

  曹猛和程怡然指控林北的行为,就对应刑法里这条罪名。

  如果罪名成立的话,林北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其实林北并没有做这样的事,完全是这俩人捏造事实,企图让林北承担刑事责任。

  诬告陷害罪了解一下?

  这个罪名,在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就很刑。

  等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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