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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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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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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死。

  到最后都能追究到盘古开天辟地了。

  显然这就是在胡搅蛮缠。

  法律上讲究的因果关系,可不是这么说的。

  必须得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李凯亮翻栏杆的时候,林北在后面推了他一下,导致李凯亮当场来了个“脸刹”,撞破脑袋,流血过多而死。

  那么,林北跟李凯亮的死,就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了。

  即便是见义勇为,多半也会落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实际情况显然并非如此。

  李凯亮翻栏杆的时候,离他最近的林北,都还有至少三四米的距离。

  根本不可能与他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李凯亮之所以死在那儿,完全是他自己的原因。

  他是个成年人了。

  应该有最基本的危险判断能力,理应想到翻越栏杆会有摔倒的风险,而摔倒之后脑袋朝下,就有头破血流的可能。

  可他明知如此还是这么去做了,那就应当认为,李凯亮对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都是有心理预期的。

  那么......

  发生后果,自然要自行担责。

  怪不得任何人!

  ......

  派出所认定“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便是基于此。

  ......

  很快,林北三人签了字,便准备离开。

  洪海洋说道:“现在案件基本定性了,但是不排除后续可能需要你们继续配合调查,所以这段时间,最好不要离开龙城。”

  褚云强立刻紧张起来,“警察同志,你的意思是......我们还可能会惹上官司?”

  洪海洋笑道:“别紧张,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可能会找你们了解情况。”

  “哦哦。”

  褚云强点点头,脸色稍缓。

  随后,三人便辞别洪海洋,向外走去。

  但就在这时,

  一道尖锐的声音,突然从后方响起。

  “站住!”

  “你们这三个该死的杀人犯,给我站住!”

  “我儿子就是被你们害死的对不对?”

  “警察呢?警察是干什么吃的,杀人犯就在这里,为什么不抓起来,反而放他们离开!?”
第678章 杀人偿命(2/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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