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8章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本月X日,我方当事人之子李凯亮于XX街道XX路段,因为被怀疑抢劫,所以被三名被告人追赶,致使其惊慌失措之下,选择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结果出现意外摔落在地,不治身亡......”

  “本案经由XX派出所立案侦查,然而他们在简单了解案情之后,竟然对三明涉案嫌疑人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认定他们与死者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我方当事人不认可这个结果......”

  贾兆文这货,虽然真本领没多少,但歪门邪道的东西却知道的不少。

  在这份起诉状里,他显然没少通过字里行间的字眼去暗戳戳地说些有的没的。

  比如他称李凯亮是“被怀疑抢劫”,这么说确实不算错,但显然这样的表述方式,就有可能让人以为李凯亮没有实施抢劫,只是被人“误会”,又或者至少不会将李凯亮抢劫这个当做一个既定事实。

  又比如,贾兆文言称XX派出所“简单了解案情”之后就给出了结论,企图给人一种派出所比较草率的感觉,但其实,派出所对这个案子非常慎重,非常严谨,也进行了极为全面缜密的调查,毕竟是出了人命的案子,不可能不慎重,不可能不认真。

  最终做出林北三人无责的认定,那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可贾兆文却企图混淆视听。

  这样的做法,不一定有用。

  但绝对值得一试。

  万一呢?

  说不定就会收获意外之喜。

  而贾兆文的“套路”还在继续。

  “白发人送黑发人,绝对是这史上最悲痛的事情。”

  “听到儿子亡故的噩耗之后,老太太根本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眼睛都快哭瞎了......”

  “......”

  接着,贾兆文就开始打起了“感情牌”。

  着重强调李凯亮死了之后,他的母亲和姐姐是如何如何的痛苦。

  企图靠这个,博得同情,在判决的时候,能够“加分”。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判定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178章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