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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个壮丁去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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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紫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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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了,看起来仍像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一样,皮肤异常白嫩紧致,几乎没有皱纹。

  只是她一笑起来,眼角就会攀上一层细细密密的小小鱼尾纹,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的年龄。

  孟醒觉得她现在的样子,跟他家墙上挂历画着的那个甜歌玉女,变化不大。

  真不知道她是咋保养的。

  说好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呢,到她这儿怎么就手下留情了呢。

  汪晶莹对小卖部老板孟醒印象非常深刻,点名让孟醒先唱。

  他向前一步,紧紧攥着歌词本,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念了五遍“我是谢语人”,才开始引吭高歌。

  这两天,经过老刘的辛苦调教,孟醒对于唱歌,也开了些窍。

  他渐渐明白,自己之所以会把《有点甜》这首浪漫小情歌唱得人不人鬼不鬼,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恋爱过,甜甜的爱情从来没有降临到他头上,自然很难跟这首歌产生什么共鸣。

  说白了,就是走不了心。

  老刘说了,一定要带着充沛的情感去唱歌,才有感染力。

  融入情感可比卖弄技巧重要多了。

  可惜,孟醒唱这首《PICKME》,也很难走心。

  二公之后,他就要拿着十万块钱巨款,潇洒走人了。

  让他放下身段,哭着喊着哀求笋丝“pickme”?

  做梦!

  但是,好琢磨的孟醒又想出了一个新法子来跟这首歌共情。

  他把自己想象成谢语人,做梦都想着成团出道的老回锅肉谢语人,充沛的感情这不就说来就来了嘛。

  当他唱着:“嘿,下一秒唤醒梦境~梦已触手可及~”

  心里真正想着的则是:“嘿,唤醒谢语人的第六个梦境~他不想再回锅了~”

  当他唱着:“PICKME!PICKME!Rocktheworld!”

  心里真正想着的则是:“PICKHIM!PICKHIM!众笋听令,投我哥们!”

  孟醒就这样,带着谢语人的梦想,唱完了这首主题曲。

  汪晶莹在孟醒唱歌的时候,全程盯着他,一直挂着甜甜笑容,还时不时点点头。

  “我感觉你的唱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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