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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拒绝申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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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张伟表示:尽力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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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愿意积极认罪,配合法院的审理,调查还原事情真相,给原告一个交代。”

  “希望法庭方面,念及我方当事人一时失言,能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首先承认错误,其次积极认罪、配合调查,最后抛出一个一时失言打打感情牌,声明我方并不是故意这么做的。

  主观犯罪和客观犯罪,两者性质上完全是不同的。

  张伟思路极为清晰,颇有保八争七的意味。

  随后,便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甄妍上前,将陆仁嘉收集到的证据一一罗列出来。

  有聊天记录、视频内容、评论内容、点赞回复数量等。

  而检察院的人,也上前出示了小破站官方提供的服务器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随后的质证环节,张伟直接上前承认了这些证据的真实性。

  这一幕,看得他身后的四十四位原告面面相觑。

  不知道的,还以为张伟是对面派过来的呢。

  不过事实就是这样,陆仁嘉这边出示的证据和数据极为准确。

  和这群被告人印象中的情况,区别不大。

  毕竟警方在下架视频时,可没有通知他们,他们也无法准确得知当时的具体数据。

  而且,这些证据可是经过了检察院和公证机关的公证,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再说了,有谁会觉得原告会造假证据去起诉别人的?

  开玩笑!伪造证据罪了解一下!

  别没把人送进去,反倒把自己送进去了。

  公证机关的公证性也不容置疑!

  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下面法庭对本案涉案的四十五人,开始逐一进行审理。

  而排在最前面的,当然是这个视频的发布者——张丽蓉。

  郑国华坐在法官席上,直接照着资料开口道:“原告方控告张丽蓉,在小破站上昵称为‘养猫猫的蓉蓉’,发布的视频‘偷猫男把猫偷走,还将原主人告上法庭???’。

  播放量一百多万,点赞数十七万,评论回复三万条。

  发布的评论‘偷猫男:陆仁嘉,手机号:888……,家庭地址:时代花园小区三号楼A单元806’。

  点赞数十一万,评论回复三万条。

  传播量极为巨大,评论数非常惊人。

  被告方对这些举证有无异议?”

  被告席,张丽蓉虽然早有心里准备,此时也不免脸色惨白,不知作何回答。

  她惊慌失措地扭过头,看向了身旁的张律师。

  此时,张伟也站起身回复道:“上述证据我方均无异议。

  不过,曝光个人隐私的那条评论,我方当事人也是受到评论中网友的影响和教唆,才导致她产生如此愚蠢的想法,令她做出了如此不理智的举动。”

  “恳请审判庭在判案量刑时,能酌情考量这一点。”

  就在张伟在为其当事人尽力辩护,争取减少量刑时。

  甄妍也站了起来,反驳道:“对方律师的说法,我方并不赞同。”

  “张丽蓉在发布曝光个人隐私的那条评论之前,曾以此威胁莪方当事人撤除另一起民事诉讼,并对她进行赔偿道歉。

  此举严重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况且,从聊天记录中明显可以看出,张丽蓉对此行为所产生的的后果是有预知性的。”

  “她此举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想以此威胁我方当事人,否则就让其身败名裂。

  因此,我方恳请合议庭酌情进行审判。”

  甄律师明显对这种情况有应对方法,对于一系列证据也都了然于胸。

  所以这一番辩护是信口拈来,说得非常流利。

  而张伟听完后皱起了眉头,这朵金花果然难缠。

  这一点,他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反驳的。

  证据就摆在那,对方说的都有事实依据。

  但是他也没有慌乱,而是继续扯皮道:“我方当事人确实有可能意识到,此举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不过一开始她是没有这个想法的,完全是受到了网友的教唆……”

  反正就是扯皮吧。

  虽然这可能对减刑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

  但是张伟还是不改初心,继续发挥。

  针对这条评论,提出的辩护要点无非就是被网友教唆。

  而在整个诽谤视频的发布中,提出念其初犯、一开始无主观犯罪意识等进行辩护。

  张伟表示:尽力而为吧!

  不然,这律师费拿的有些烫手。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扯皮,庭审才来到了最终陈述环节。

  原告被告双方,开始依次进行发言。
82、张伟表示:尽力而为吧!(3/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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