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调解和判决
偿人家的损失了。”
韦莲芬撇撇嘴:“就不能不赔吗,那超市老板都没让大爷赔,他开蛋糕店的还跟我一大妈一般见识。”
张青松很是无语:“那能一样吗?”
“超市老板不让大爷赔是人家的事情,现在蛋糕店老板让你赔,这是蛋糕店老板的事情,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真倒霉,遇到这么个老板。”韦莲芬吐槽着。
张青松也没接话,简单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签委托协议收钱。
如果一定要赔,那只能争取少赔一点了。
韦莲芬听了儿子的话,也是这么想的。
很快,时间来到开庭这天。
千悦城万合区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
张青松和韦莲芬坐在被告和律师席上,对面是易二勇和路人公司的法务宁宗林。
陆仁嘉坐在旁听席上,看到韦莲芬还请了律师,有些诧异。
网上的视频都说她假装没看到法院传票,陆仁嘉还以为她不来参加庭审了呢,没想到还请了律师。
请律师有什么用,请了律师就不用赔偿了吗?
有这这点钱,还不如赔偿算了。
跟所有人一样,陆仁嘉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对方请律师是干嘛的了。
审判长见大家都已到齐,就开始走流程,首先例行询问双方有没有意愿调解。
原告这边不用说,赔偿拿不到是不会调解的。
被告就更不用说了,除非能让他们不赔偿。
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没什么好说的。
原告这边提供了完整的监控视频,以及损失的财物价格,都是非常客观的东西。
目前双方存在的争议,就是该不该赔,赔多少。
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韦莲芬站出来,开始发言。
她还是那个观点,胡搅蛮缠,超市老板都不让大爷,蛋糕店主就不应该让她赔。
场间众人一阵无语。
尴尬时刻,张青松站出来道:“法官同志,我方认为照价赔偿是不合理的。”
“原告店里的玻璃橱窗已经用了快一年,已经趋于陈旧甚至产生了破损,否则我方当事人也不会一撞就碎,对方却要求我方按照全新的价格进行赔偿,这不合适。”
“因此我方认为,原告方应当对此承担一部分的费用。”
“还有弄坏的蛋糕,按照出售的单价进行赔偿也不合适,我方可以适当地赔偿一些成本和人工费。”
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审判长点点头,看向原告席。
宁宗林整理了下思绪,起身反驳道:“我方认为按照全新的价格进行赔偿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我方当事人更换新的橱窗,就是这个价格。”
“如果被告不弄坏,玻璃橱窗还在那好好的,我方当事人也能用,而且玻璃橱窗才用了一年,不存在什么陈旧和破损的问题。”
“被告弄坏了玻璃橱窗,赔偿一块新的,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蛋糕,我方当事人店里的蛋糕少则一天,多则三天就卖出去了,没有滞销的问题,出售的时候就是这个价。”
“没道理让我方当事人,为被告的错误进行买单吧?”
双方的辩护意见发表出来,就进入了扯皮的阶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具体法官会如何酌情进行审判,那就是法官的事情了。
辩论持续了一个小时,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终止了这场口水战。
随后,先后征询了原告和被告最后意见。
原告这边,请求审判长判处被告,赔偿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一千六百六十块,并承担本次案件产生的诉讼费。
被告请审判长支持他们的诉求,照价进行赔偿,不合适。
休庭十分钟后,随着“咚”的一声响起,判决结果出来了。
根据法庭调查,结合双方辩护意见,庭审情况,合议庭商议后。
判被告韦莲芬,赔偿原告易二勇在本案中的损失,一千五百块,并承担本案件产生的诉讼费。
不服的话,十五天内可以提出上诉。
请律师还是很有用的,至少对比起诉状副本上的诉求,少了一百六十六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