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 金丹
安一隅,两年时间的走南闯北,这就是余小威现在的人生,既有过一个小小的舒适圈,也曾豪情万丈走四方,人生真是奇妙呢!
余小威端坐在天安门广场中央,身后是鲜红的五星旗飘扬,烈烈作响,今日的风儿有些喧嚣
日到正午,余小威抬头看了一眼太阳
吉时已到!
倏然起身,摆出形意母拳架,融入了自己的想法,感悟,一拳一脚,缓慢而又有力,当拳法有了思想,那边有了灵,蕴了意,入了道
我曾到过机西的黑龙河,那边民生淳朴而又彪悍,那边的河鱼有了灵气滋养,凶猛异常,却还是被轻易捕杀,我也到过大陕,支援妖兽攻城的灾难,三拳两脚打死一只凶恶的大雕,我去过彩云天南,那里毒虫很多,却被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太夏苗裔轻易豢养,我行走于戈壁,攀登于大山,泅渡于长河,于雪山上硬抗雪崩,于海上直面海啸,于沙漠中沙暴斗争
想到这里,余小威拳势一变,凭空多了一份磅礴大气
我幼时寄宿亲戚家,算不上吃百家饭长大,但是众多请朋好友对我也是多了些许怜惜,在大舅家,大舅妈会特意支开小表哥,塞给我一块糕点一块糖,有时甚至会是一个冷包子,我觉得很幸福,后来上了初中,借住在小舅舅家,小舅常带我出门钓鱼,夜里捉鳝,水田里挖泥鳅,那些年我过的很好,很快乐,放了假期,我也会去往杭城,和父母共享天伦,虽说我常常埋怨父母小时不带着我一起长大,但那只是青春的叛逆,我想我还是爱他们的
思想到了亲情,拳势也是随之变化,磅礴大气中又夹杂了丝丝的亲情,友情,渐渐的填满了磅礴之中的空隙,犹如装满石块的玻璃瓶中倒入细沙,填的满满的
我,少时渴望父母在我身边,再长大些想要成绩拔尖,到了高中又渴望早恋,高考时想要上太夏的顶尖名校,大学之时想要找个女朋友,步入了社会又想成为有钱人,成功人,曾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缔造奇迹,受万众瞩目,被万人敬仰,出入精英会所,谈笑国家大事,直到梦回高中,高中恩师一声“愚痴”唤醒了我,我是我,我还是我,我依旧是我
余小威的拳势再变,没了磅礴大气,没了细水柔情,只留下了普普通通的拳,一拳又一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