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题外篇
人抄了,并且出书大卖,利用偷来的文字赚钱还猖狂,于是她一直四处奔波,为找律师焦头烂额。尽管后来法院判了胜诉,但抄袭者赔款的金额还比不上她为了告赢他花费的金钱多。”
“最离谱的是,一个理直气壮维权的人,明明已经告赢了,却因为对方名气比她大,导致后来的出版路十分难走,还被出版社的人撂电话。”
贺荔咬牙切齿,“而且被判下抄袭的人,直到今天都还没有认错道歉呢。”
讲完了,她抬眼望向阿莎,问:“明白我为什么一直抵触抄袭作品了吧?”
阿莎凝重地点点头,表示理解。
“所以当绣缘的制作方向我投出橄榄枝时,我没接,并且还质问他,为什么要拍一部抄袭的剧?他当场被我说得面红耳赤,脸上挂不住,然后,小声跟我说,抄袭剧有噱头,大家有利益一起赚,你是个演员演好你的戏就行了。我明确告诉他,我不干,把他得罪光了,他才又跑来讽刺我。”贺荔面露不屑。
阿莎听了,啼笑皆非,“贺荔,有时候我觉得你的性格真是……”
“真是什么?”
“真是一往无前,有年轻人的冲劲和大无畏,好!”阿莎大笑着用肉肉的胖手拍了她肩膀一下。
阿莎32岁了,仍然未婚,平时和贺荔的相处就像朋友。
听了,贺荔微微一笑。
阿莎感慨:“总之他们是活该,自食其果,既然想不顾一切赚钱也得承受随之而来的骂名。哪有好赚的钱呢?”
“说得对。大家都是工作,但我们有良心,不会明知故犯干着欺人太甚的活,想想被抄的作者,就替他们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