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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农场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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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地方事业有成固然是成功的,但是一个男人更该学会无论走到哪都饿不死……

  …………………………

  “当时满身外债、养了几只藏獒,晚上跟它们坐在这儿看星星就是一句话长夜男獒。可也没办法,我不怎么爱看电视,这儿也没网,当时手机上网对我来说都是奢侈的。白天就好了,跟农场里的人学本事,活了三十多年我才知道原来这个铁锨铁锹还分平锨和桃锨锹头类似桃心状、有尖头,适合挖掘……”

  陆雨驰还在给万茜茜讲着他当年在这的经历和感触。

  虽然他当年起初并不知道爷爷让自己来这里的意图,但是哪怕他刚来的时候也没有责怪爷爷。

  他当时已是经历创业成功、三十多岁的男人了,不是电视剧里那种无脑、却能逆袭的男主角,非得在起初一定要误解一位高人或长辈的深意,然后再大彻大悟。

  陆雨驰用不着前面那“半套”。他一直遵从爷爷的嘱咐对外说爷爷是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经商的,可是他听爷爷说过事实上远早于那个时间。只不过在当年那样叫“投机倒把”、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虽然时过境迁,但说出来毕竟不雅。

  陆雨驰也知道爷爷当年明明有工厂的稳定工作、奶奶又是一名在当时颇有身份的老师,为什么还要冒着风险做生意?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过上更好的日子。所以无论到什么时候,陆雨驰也不会怀疑爷爷对自己的爱。

  不过省略了“前半套”,“后半套”还是需要的,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之后,他还是大彻大悟了。

  他起初觉得爷爷是要逼着自己回去接管家族生意,自己不愿意的话爷爷就借着自己住在这里的机会,锻炼一下自己这个在城市里长大的、没吃过什么苦的孩子。

  他当时只是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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