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玩命
利润,他们公司赚得肯定要比明星还多;明星不能完成协议要求的利润,就得自己赔给他们协议规定的巨额赔偿金。
听起来挺好,对赌协议本身也确实是保障甲方、投资方的利益稳妥,可隐患也就随之而来了。
对他们公司利益最大化、对他们公司稳妥,人家怎么办?
明星虽然短期内获得了韩三哥公司或以投资、或以收购的名义给与的巨额资金,但这些钱还并不真正属于他们。双方合作,一方追求远期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稳妥,那么必然意味着另一方最多只能得到近期利益最大化且风险很高。
何况大多数人对于钱财都是贪婪的、对于自己都是高估的,在签对赌协议的时候,总希望得到更多、总觉得自己能做到。可得到更多的同时将来需要做出来的、需要赔出去的也就更多,问题他们真的都能做出来、赔得起吗?
所以还说什么怎么办没办法,谁让他们当初贪财签了协议呢?他们就得玩命去赚钱。可人要是连自己的命都能“玩”,做起事来也就没什么底线可谈了吧?
对于娱乐圈的明星、从正道上来说,就得玩命的接戏、玩命的各处商演、玩命的上节目赚钱。可这样一来,作品的质量还有保障吗?
就比如一个演员专业上再优秀,哪怕同时接拍几部戏都不会有出戏、入戏的障碍,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何况这些演员真的优秀到这种程度了吗?而且他们更多是上综艺节目,周期短、赚钱也快,真正留给本职工作的时间都少得可怜、别说投入了。
这还是从正道上来说,起码是不违法、也不下作的,可要不是正道呢?
刚才说了,给韩三哥保障远期利益最大化,这些明星最多追求近期利益最大化,他们之中大多本就特别在乎名利、本就特别贪得无厌,所以什么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这类触及法律的问题反而大行其道了。
再者他们要给韩三哥、给自己赚到协议要求的数字,可是他们归根结底靠着什么赚钱呢?明星嘛,名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