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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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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越管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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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朝贡贸易,大明严格规定了贡道、贡期、贡船以及贡使的数量。比如,贡道方面的规定,安西走广西,朝鲜过鸭绿江经辽阳进入山海关。暹罗、爪哇、占城等东南亚国家走广东。日本走浙江,而琉球走福建。其他各国也都有不同的贡道。

  贡期方面则规定,朝鲜每年一贡。琉球两年一贡。暹罗、占城、爪哇、安南是三年一贡。日本则是十年一贡。

  至于使团人数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规定都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可是到了永乐年间,执行得就没那么严格了。一些国家渐渐开始不按规定的贡期、人数进行朝贡了。

  其实所谓的朝贡贸易,绝不仅仅是各个藩属国向大明进贡象牙、犀角等珍贵宝物,大明赏赐国王金印、金银、丝绸等物品那么简单。

  以上的进贡,称之为“正贡”。除了正贡之外,附带的商品贸易,跟随使团的私人贸易。

  当然了,除了以上三种,还有一种就是,派遣人员出海,直接与海外的国家进行贸易往来。郑和下西洋就是这种情况。可惜,郑和之后,就停止了。

  太子朱厚照在浙江进行改革的时候,对宁波的市舶提举司,并没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只是要求他们按照规矩办事,切不可违反规定。

  当时的重点是打击民间走私。

  因为民间走私,不仅脱离了大明的掌控,而且让本应该从贸易中获得商税大量流失。

  浙江这边打击民间走私,规范市舶提举司,使得那些国外的朝贡使团,走私集团转移到了福建。

  福建方面面对大幅增加的朝贡使团,自然是乐见其成。

  可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华仲贤上任后,就对福建的市舶提举司进行了一番大刀阔斧的整顿。

  其实,华仲贤是由右布政使胜任左布政使的。当他担任右布政使的时候,就发现了福建市舶提举司管理比较混乱。

  为此他向当时的左布政使李琮提出了此事。可是李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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