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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职场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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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你所不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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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得亏当时陈清雅跟自家老爹签订的合同不严谨,后续添加一个补充协议就好,特别是在股权转让这方面做一下特殊规定,他们在内地做的一系列操作就立刻会变得合情合理。

  本身当初那笔钱就是陈清雅拆借的。

  自己闺女的公司,我免息给亲闺女借点钱没毛病吧?现在还有股权做抵押,这多合适?

  如今闺女有钱了,渐渐也有更多的投资人看好她,为她投资,那么我套现一部分手中的股权也同样是合情合理的。

  只是资金数量比较大,短时间内也无法凑够三亿那么多,但只要让陈家栋手中鑫诚的股份在35%那就可以了。

  在没有办法拿到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鑫诚对于陈家老二来说就瞬间变成了鸡肋。

  你要,没问题,可以给你这些股份,但是你没有决策权,只能每年等分红,而鑫诚这边正是大发展的时期,我每一个项目都是很需要钱的。

  因此,五年之内公司不考虑分红,就问你能不能接受?

  你要派人来监管,同样也没有问题,但是你就看这种没有话语权的岗位,我架不架空你就完事儿了。

  五年之后是有分红权的,只要能等得起这都不是事儿。

  当然,在这五年内鑫诚地产并不能保证你的股权不会被继续稀释。

  如果鑫诚地产是在港城,那么真的就会任你搓圆揉扁,奈何鑫诚地产在内地啊。二叔要不要为了鑫诚的这点股份花那么大的力气,就看他自己是如何选择的了。

  宋维清也很给力,在得到了杨林的授意之后,立刻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利益。当即就把这个信息反馈给了他背后的“小伙伴”们。

  他们本人是不会出面的,但第二天就有滨城不少知名的企业来到鑫诚地产跟陈清雅谈一谈合作的事情。

  这一番操作下来,鑫诚虽然不需要那么多的投资人,但至少控制权保了下来。

  不管二叔后续再有什么动作,都不可能再威胁到陈清雅对于鑫诚地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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