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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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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叔叔给你买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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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对方只是想盗窃,你能不能要对方的命?”

  “不可以的。”

  “好,关于违法阻却事由我们说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我来举个例子,大家分析一下。”

  “过年的时候,张三看到小孩子能拿到红包,很羡慕。”

  “他去跟小孩子说,把红包给叔叔,叔叔给你们买糖。”

  “小孩子听了很开心,爸爸妈妈不让我吃糖,这个叔叔会给我买。”

  “小孩子点头,把红包给了张三。”

  “好大家觉得这算不算得到被害人承诺?”

  虽然小孩子的财产得到了损害,但是红包显然不属于重大个人法益。

  “不算吧,这不是骗小孩嘛。”

  “被害人要有承诺的能力,小孩子不行的。”

  “小孩的承诺不作数。”

  “这个也属于欺骗他人给出承诺吧?”

  “那算不算诈骗?”

  ……

  韩飞解释道:“张三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不算诈骗。”

  “好,我们再换一个案例。”

  “张三假装自己是个小导演,他呢找到一个小演员。”

  “他跟小演员说,陪我睡一觉,我给你女一号。”

  “小演员还真相信了,跟张三睡了一觉。”

  “大家觉得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例,跟韩飞之前分析的假装富二代骗人相似。

  显然,为了那什么那什么,法律肯定也不提倡。

  “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

  “不构成犯罪。”

  “不犯罪。”

  “+1。”

  ……

  “对,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根据价值观判断,小美的行为属于低概率事件。

  “所以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韩飞继续举例。

  “好,我们现在看下一个案例。”

  “张三觉得邻居李四家的大树太过碍事,挡了他们家的阳光。”

  “张三发短信问李四,我可以把你家的数砍掉吗?”

  “李四回复的时候漏打了一个字,把‘不行’打成‘行’。”

  “结果张三看到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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