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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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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法律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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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我方当事人并不成立寻衅滋事罪!”

  象征性质证之后,鲍龙鑫紧接着道出自己的观点。

  王舒琪被起诉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前者三年以下,后者五年以下。

  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如果两个罪名都成立,那么将会以寻衅滋事罪来处罚,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可如果把寻衅滋事罪给驳倒,只剩下诽谤罪,那么王舒琪的刑期最高不会超过三年。

  一个三年以下,一个五年以下。

  这差距不可谓不大。

  反正诽谤罪是肯定没得辩了,还不如主动认罪认罚,给合议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再顺势反驳寻衅滋事罪。

  以退为进,避重就轻!

  这就是鲍龙鑫的诉讼策略。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并且都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鲍龙鑫站在那里,略带紧张地说道:

  “而我方,我方当事人只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帖,其行为固然构成诽谤罪,但并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判定我方当事人寻衅滋事罪不成立!”

  听到这里,林北不由得暗暗摇了摇头。

  学艺不精啊哥们儿。

  这不纯纯送菜么?

  果然。

  鲍龙鑫刚说完,张三便站了起来。

  “对方律师有点东西,但是不多。”

  “你刚才在那里列举了半天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说的很对,但如果我拿出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问阁下如何应对?”

  张三面带微笑,淡淡说道:

  “《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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