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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不如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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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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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是因为抢不过沈暮歌而吃个半饱不饱。男孩子长身体,到了睡前就满屋子开冰箱找吃的,往往还得跟许含烟要求煮炸酱面来充饥,这已成了典故。

  沈暮歌见他抿着唇只点头也不搭话,很绅士的样子。心里决定今天把传说中那个有三个牛肉饼那么厚的汉堡包,让给宋亦城吃。如果……如果她不太饿的话。

  三人走到门口正好遇到宋陶,宋亦城刚叫了一声“爸”,沈暮歌就已经扑到他怀里了,“宋叔叔,我们去吃肯德基呢!”

  宋陶捏捏她的脸,若有所思地问夏美汐,“这就要出去?”

  她点头,宋陶拍拍儿子的头,“带暮歌去买两个她最爱吃的大大卷。”

  从小卖部出来时夏美汐好像对宋陶摇头说了句什么,宋陶道,“就是因为你是沈重的妻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顾虑。”

  夏美汐看见两个小孩出来了,摊摊手,“已经答应两个小鬼了,放心吧,就在市中心,去去就回。”

  宋亦城看见宋陶好像有点不高兴,便问他怎么了。

  宋陶眨眨眼,“没事,跟阿姨出去要听话。这两天爸爸工作很忙,回家换身衣服就走。

  在宋亦城的心里,宋陶虽然没有沈重那样声名遐迩,但也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一枚,他鬼灵精怪地做了个敬礼的姿势,朗声道,“yes,sir!”

  坐在肯德基靠窗的位置,沈暮歌抱着一包薯条,自己吃一根,还给宋亦城喂一根。

  他有点受宠若惊了,连连摆手说我自己来吧。

  沈暮歌晃晃脑袋:“不用,这些蘸了那个红红的血,一点也不好吃。”

  原来是她不爱吃番茄酱!

  他不禁感慨,自己的胸怀得有多宽广,才忍受得了这个自私鬼。

  夏美汐不依,把薯条倒出来在餐盘里,“一人一半,不许自己霸着。明天去了学校,更是要懂礼貌,不然铅笔刀没收,汉堡包也别想再吃了。”

  沈暮歌这会儿正在兴头上,被说两句也不以为意。而她幼小的内心里其实也知道什么叫孔融让梨,只是就不乐意在宋亦城面前这么做。

  吃饱喝足了,夏美汐领了两个孩子去北边的地下通道看卖金鱼的。

  正值中午通道里没什么人,沈暮歌蹲在鱼缸边看得津津有味。

  一红一蓝两只小金鱼在水草里边缠戏,她拉着宋亦城煞是神秘地说道,“你看他们在干嘛?”他有点茫然,“在干嘛?”

  “哎呀!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啊!”她叫得好夸张的样子,趴在他耳边热嘟嘟地说,“亲亲啊,笨蛋!”

  宋亦城无语,正想鄙视她一下。

  不知道谁从背后重重地撞了夏美汐一下,她手里提着的铅笔刀跌到地上了。

  沈暮歌眼疾手快地刚拾起来,听见妈妈一声异样的呜咽,抬头只见一个陌生的男人捂住了妈妈的嘴。她惊愕地想去抓宋亦城的衣角,却看到他被另一个人勒着脖子,两条腿已经在半空中乱蹬。

  “爸爸!救我!”她尖尖地叫了一声,条件反射地呼喊沈重,想让他来救他们。

  可沈重不在。

  一个人把她拎了起来,那个男人笑起来漏出一嘴被烟熏得焦黑的牙齿,让人害怕。

  她只是挣扎了一下,便坠入了混沌的黑暗里。迷迷糊糊中像是第一次回老家时坐的那辆长途大巴,颠簸起伏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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